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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到垃圾,要多久的光景?

今天一位客人红着眼眶说,刚去完动物收容所回来,有一只上周在里头看到的黄金猎犬,这周想去带牠出来,结果去到那边发现已被安乐死。

说到这里,她不禁痛哭失声,她说永远无法忘记那只黄金猎犬的眼神,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早一天去带牠出来,早一点打电话也好,或许可以救回牠不被扑杀的命运。

唉,动物收容在台湾是台湾奇蹟,从生命到垃圾不过七天的时间。带走这只,还有四周无数求救的眼神,生命是同等的,没有品种犬或米克斯,老犬幼犬之分。然而,在公立收容所里,牠们其实不是生命,而是待处理的「垃圾」。

而虽说公告七天,然而里头的作业究竟是如何,没人知道,有的义工说,根本无法得知哪只狗何时会被安乐死,有时去时,就发现全都不见了。

也有一些义工是固定会在公告七天安乐死之前,把狗儿带出来,能带几只算几只,再想办法找领养人。

然而,有的人是不忍再踏进收容所一步,因为无法抹去那些无辜的眼神,仿佛无声的呐喊著「救我救我」,而自己终究只能背对牠们逃离现场。

开店以来,也曾遇到一些客人弃养狗,想把狗送进动物收容所的例子,往往惹得我不顾形象破口大骂,今日换做是你,你要移民,你失恋了,你生小孩,你要搬家,你换工作,你和女朋友分手,会把你的小孩送去七天后就会安乐死的收容所吗?

也曾教育不喜欢流浪狗的怪伯伯怪阿姨,狗不会天生攻击人,牠们只要你给牠们一口饭,就会对你热情摇尾巴,但若你朝牠们丢石头,也难怪牠们看到你就要吠你。

有一些人只因不喜欢狗,怕狗,就动不动叫捕狗大队来抓狗,其实清洁队也只是做做样子,除非真的很凶的狗被检举好几次,才会被抓去收容所。

政府与其要一直捕抓再安乐死,空出名额再去抓更多狗,或任由不负责任的主人办理弃养,为何不对流浪狗儿做TNR不让其无止尽的生生生,以及对任意弃养,或带去收容所办理弃养的主人罚钱,看你们还敢不敢弃养!既然父母遗弃小孩都有罪了,主动遗弃狗儿就不该论罪吗?生命不该是废弃物清掉就了事的啊!

当初我们被人丢在店门口的黄金猎犬,也是说什么也不让动检所带走,宁可让动检所列册,责付我们保管,狗养在我们这里,我们帮牠找到主人后,再带认养人去动检所办认养手续。虽然麻烦些,但不会让狗因随便一个理由就被安乐死,若是如此,将会是很大的遗憾。

只是个人力量有限,每天看着这些故事在不同地方上演着,何时才能停歇?

从生命到垃圾,收容所只需七天的时间。那些万恶的渊薮,恶质的繁殖场呢?处于狗间炼狱的种公种母,被凌迟的时间,又岂能算出?

网友传来一个有关高雄恶质繁殖场的讯息,希望我予以转贴,看到那么多品种犬,饿到瘦骨嶙峋的狼犬,长期关笼指甲都弯了卡住的西施,约克夏,科基…,还有不知死在笼内多少天也无人闻问的种母…,地上一袋袋以及水沟里浮起来的狗尸,实在令人不忍卒睹!

这样的一个恶质繁殖场负责人,会有什么处罚?顶多罚钱了事!这就是我们伟大的动保法,但那些生命却是再多罚款也无法唤回的,更何况中间还有更多的行政程序与举证,那些被营救出来一息尚存的各式品种犬种公种母,是否又要再回到那个人间炼狱?到丝亳无利用价值再被凌迟至死?然后再被当成随意丢弃?

那些都是一条条的生命啊!

请大家点选下面的联结,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事,不要让这种恶质的人轻易过关。选举快到了,如果设籍高雄县市的人也请发挥你们的爱心,向你们选区的候选人陈情,造成主管机关的压力,务使那些可怜的狗儿不能再沦落那种该下十八层地狱都不够的人手上。如果行有余力,愿意认养牠们都将会是一个贴心的伴,也是功德一件!

事件始末请见2009年11月10日【狗间炼狱‧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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